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民法債編各論
CIVIL CODE-KINDS OF OBLIGATIONS 
開課學期
97-2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授課教師
謝銘洋 
課號
LawILS7040 
課程識別碼
A41 M012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修 
上課時間
星期四1,2(8:10~10:00)星期五7,8(14:20~16:20) 
上課地點
科法1科法1 
備註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45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972schuldBT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債篇各論的課程,簡而言之,就是「契約法」,從修習該課程之過程,同學將學習到混合契約、無名契約,以及民法各種契約類型之規範。
課程概述:
The course of Kinds of Obligation is actually about the Contract
Law. In the process of taking the course, the participants will get
the idea of mixed-type contract, innominate contract, and all kinds of
nominate contract in Civil Law.
 

課程目標
本課程主要將配合法律規範、相關學理以及法院判決,講授下列內容:
壹、 概說與法律體系
一、 債各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
二、 債各規定之特色
三、 債各規定之契約類型分類
四、 非典型契約:
A. 混合契約(GEMISCHTE VERTRAGE)
B. 新契約類型
貳、 買賣契約
一、 買賣契約之性質
二、 買賣契約之客體(標的)
三、 買賣契約之締結
四、 物之買賣
五、 權利之買賣
六、 買回
七、 試驗買賣
八、 貨樣買賣
九、 分期付款買賣
十、 拍賣
參、 互易
肆、 交互計算
伍、 贈與
一、 概說
二、 贈與契約之成立生效
三、 贈與人之義務與責任
四、 特種贈與
五、 附負擔贈與
六、 贈與關係之消滅
七、 窮困抗辯
陸、 租賃
一、 概說
二、 出租人之義務
三、 承租人之義務
四、 租賃關係之消滅
五、 不動產租賃之特別規定
柒、 使用借貸
一、 概念及性質
二、 貸與人之義務
三、 借用人之義務
四、 借貸關係之消滅
五、 消滅時效
捌、 消費借貸
一、 概念及性質
二、 貸與人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三、 借用人之義務
玖、 僱傭
一、 體系上之說明
二、 受僱人之義務:
三、 僱用人之義務
四、 僱傭關係之消滅
壹、 承攬
 
課程要求
1. 修課同學必須先修畢民法債篇總論「意定之債」之部分。
2. 於課堂上,修課同學應參與討論,並就任課老師所指定之議題,事先準備。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另約時間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1. 黃茂榮:債法各論,2003.8
2. 黃茂榮:買賣法,2002.5
3. 陳自強:契約之成立與生效,2002
4. 陳自強:契約之內容與消滅,2004.1
5. 陳自強:無因債權論,1998.40
6. 詹森林: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一)1998.11
7. 詹森林: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二)2003.1
8. 詹森林: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三)2003.8
9. 詹森林: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四)2006.8
10. 邱聰智:新訂債法各論,2002.7
11. 林誠二:民法債編各論,2002.3
12. 黃立、謝銘洋等:民法債編各論(上),2002.7
13. 黃立、謝銘洋等:民法債編各論(下),2002.7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期中考 
30% 
 
2. 
期末考 
30% 
 
3. 
隨堂測驗 
40% 
 
4. 
作業 
0% 
 
5. 
報告 
0%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